活动公告

关于举办2017年新教师教学研习营的通知

作者: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2017-09-07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新进教师更好地适应高校教学工作,营造爱岗敬业的教学文化氛围,培养新教师的课堂执教能力,切实把好课堂教学质量入门关,自9月起,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人事处将联合开展2017年新教师教学研习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习人员范围
(1)新教师:参加2017年新教工培训的教师须参加本次研修营。附件1为教师发展中心根据人事处提供的数据初步拟定的参加人员名单,请各学院进行核定,如有遗漏,请填写“补充教师名单”进行补充,特别是审核是否有2016年7月以后入职的新教师未包含在内,于9月8日(周五)15:00前将附件1反馈给教师发展中心。
(2)教辅人员:有授课任务的教辅人员可以报名选修研习营的课程。填写附件1中“教辅报名名单”后,通过本学院的教学秘书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3)教师培训师:由学院推荐的教师培训师作为我校教学培训的后备力量,可选择性地参加集中面授中的部分课程。


二、研习营课程计划
    新教师教学研习营课程将包括集中面授、在线学习、教学观摩、微课展示及点评四个环节,各环节均为必修。
1.集中面授
(1)课程内容:集中面授包括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技能(包括学习科学、教学设计、学生学习效果评估、信息时代的教学策略等)、职业素养与职业发展三部分课程,共约15次课。学员缺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2)课程形式:根据课程主题、内容安排及课程实际需要,采取面授讲座与工作坊相结合的形式。
2.在线学习(自主学习)
    登陆北京化工大学在线学习中心(http://online.enetedu.com/buct),至少选修一门课程,按照学习要求获取高等学校教师培训证书。
3.教学观摩
    学员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学名师教学观摩活动,以及自主选择旁听两名获得校级名师以上称号的教师所教授的本科生课程各一次。教学观摩环节由教务处和各学院负责组织和考核。
4.微课展示及点评
    微课展示旨在检验参加研习营的新教师的教学基本能力,并通过现场研讨进一步提升新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技巧。微课点评将邀请教学名师、教育学者、教学督导组成员、教学院长、系主任、教务处和教师发展中心有关领导等构成专家小组进行点评和研讨。


三、研习营时间安排
    2017年新教师教学研习营开展时间为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7年9月上旬至2017年12月上旬):启动仪式、集中面授、在线学习、教学观摩。
第二阶段(2017年12月中下旬):微课展示与点评。
第三阶段(2018年1月):结业仪式。学员需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微课展示成绩合格,并提交一份不少于2000字的总结方可获得结业证书。


四、组织管理、考核办法与学习证明
1.组织管理:新教师教学研习营由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人事处负责组织,各学院配合相关实施工作。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人事处组建研习营管理小组,负责研习营各项工作的开展。
2.考核办法:学员必须自觉遵守培训纪律,提前做好个人安排,全程参加各项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缺课。研习营管理小组根据学员出勤的学时数、微课展示考核结果、研习总结对新教师进行综合考核。
3.结业证明:研习营结束后,合格学员将获得学习证明,所获学时将计入新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培训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学校将把新教师教学研习营的学习情况作为其任教、岗位考核和岗位聘任的依据之一。


五、九月份课程安排
    九月份有两次课程:
1.由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举办的“信息时代的学与教专题研修班”(9月15日至16日),具体安排见附件2
2.由王芳书记主讲的“青年教师成长”专题报告,时间在9月底。
    十月新教师研习营具体课程安排随后公布,敬请关注。

 

附件请登录数字校园查看校内通告相关通知进行下载。

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人事处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