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培训的通知

作者: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2022-11-16


全体教职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规定,有意愿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含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但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的申请人,需参加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的外语培训。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认可的“结业证书”后,方可派出。证书自发证日起两年内有效。

教育部指定的北京地区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为:北京外国语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和北京语言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

请近两年有意愿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老师拨打联系电话或访问官方网页获取外语培训详情。

北外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

https://gplx.bfsu.edu.cn/gplx.htm

北语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http://www.blcutraining.com/cgbinfo/index.jsp

*注:申请艺术类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教师请联系北语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

参加外语培训并达到派出语言要求的教师如成功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项目资助,在派出前(办理离校手续时)可凭相关培训部开具的发票和上课通知,到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211)办理外语培训费报销手续。

如有疑问,可通过企业微信咨询教师发展中心何华。


地点:行政楼211

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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